[南都]粤超联赛起诉省足协“垄断”
2012-08-09 15:38:52 作者:张俊杰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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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省足协无权‘独家’授权珠超办联赛。”昨日下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广东粤超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超公司”)的创办人刘孝五起诉称,广东省足协与广州珠超联赛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珠超公司)的一纸协议涉嫌垄断联赛举办权。但被告则回应称,粤超联赛可独立于足协之外自行举办,不存在垄断。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原告:“独家授权”就是垄断 诉讼的原告是粤超公司及其创办人刘孝五。2009年,广东省足协与珠超公司签订了一份《新广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联赛协议书》,批准珠超公司独家拥有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联赛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一切商业经营开发权利。刘孝五提出,这一“独家”授权,存在垄断行为,影响了刘孝五及粤超联赛。 “今年5月最高法院发布的反垄断法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一条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法庭上,刘孝五称。该解释第一条中称,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 不过,被告方代理律师表示,原告无权起诉。被告表示,刘孝五及粤超公司都不是足协这一行业协会下属会员,同时原告并不在足协与珠超的协议中。此外,足协与珠超的协议,原告是否受到损害,也无证据证明。 被告:“垄断”说法并不成立 本案的被告包括广东省足协及珠超公司。昨日在法庭上,两被告均表示,原告的“垄断”说法并不成立。省足协的律师表示,省足协只是一个民间团体,并非国家机关,不可能授权珠超公司垄断。 不过,对此原告称,省足协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也是省体育局下属的足球管理机关,这一体制使足协有权管理足球联赛。但省足协没有对两个联赛一视同仁,而是给于“差别待遇”。 省足协方面则提出,虽然授权珠超联赛举办五人制足球联赛,但粤超公司自行举办联赛并不受限。珠超联赛方面也称,粤超联赛目前已经举办了两年,“首届粤超联赛里,有9支球队还是从珠超挖过去的呢。” 但刘孝五表示,由于没有省足协的授权,造成不少体育管理部门、赞助商的疑虑,给他造成不小的损失。刘孝五称,因为没有省足协授权,一些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就不愿给粤超联赛提供场地,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同时,珠超联赛方面还通过微博、媒体对粤超联赛的合法性进行诋毁,影响了粤超联赛的正常举办,给他造成的损失。 不过,昨日在法庭上,原告方并未就此提交书面证据,只向审判员表示“可以上微博搜索到”。而被告方珠超公司则表示,所谓微博并未加“V”认证,并不是珠超公司所有,珠超公司也没有任何诋毁言论。 诉求:“粤超”要得到正名 “我希望省足协能给粤超联赛‘上户口’,”在庭审最后,刘孝五提出,希望省足协承认粤超联赛等比赛的合法性,授权粤超公司举办足协赛事。 在庭审最后,原告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而被告中的省足协也表示愿意调查。省足协的代理律师并未正面表示是否可以给粤超“正名”,但他称,足协方面此前已经组织过珠超、粤超方面调解,但双方分歧巨大。而珠超公司方面则表示,刘孝五有负于珠超公司,他们不愿接受调解。 刘孝五提出,希望珠超联赛和粤超联赛可以合并,他甚至愿意退出自己拥有的股份。不过,珠超公司负责人毛为民则表示,这一设想难以操作,“你们‘粤超’既然办得这么火,不如就自己搞吧。” 南都记者张俊杰 实习生刘煜程 恩怨史 粤超老总原来是珠超股东 2009年,毛为民、刘孝五及王军三人成立珠超联赛,刘孝五任珠超联赛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但2010年,由于股东矛盾,刘孝五被免去总经理职务,但其仍是珠超公司股东、董事。2010年,刘孝五又创办粤超公司,运营粤超联赛。 2011年6月29日,珠超公司起诉刘孝五,理由是刘孝五是珠超公司董事,又创立粤超公司,属于同业竞争,违反《公司法》。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罚刘孝五败诉。 刘孝五不服一审判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同时,刘孝五及粤超公司反将珠超公司和省足协起诉至法院,即昨日开庭的“反垄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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